2021年度环境统计报告
本年报主要反映海安市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调查对象基本情况、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等。
一、统计范围
本年报所用排放源统计数据为《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1〕18号)调查数据,其调查范围包括有污染物产生或排放的工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农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
工业源涵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行业代码为05~46的42个大类行业;工业源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排放量含废水非重点调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