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南通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88859911,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提高机关行政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发展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根据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将2023年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1.责任明确。委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推进,明确党组成员黄元成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委办公室负责全委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同时,明确3位同志为委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业务科室明确1位信息员,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委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2.宣传到位。结合推进政务新媒体和政务网站检查工作,加强对委领导和机关各科室的宣传教育,不断使大家明确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和工作重点,提高依法公开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提升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推进有序。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程序,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同时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中,在拟制公文时明确公开属性。目前,我委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4.载体拓宽。一是通过海安门户网主动公开了政策文件、规划计划、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部门动态、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年报等各类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海安发改之窗和海安政企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三是通过“政策通”平台,及时发布国家、省、市政策文件解读,并分类精准推送到企业。
(二)相关工作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2023年12月,通过海安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条,“海安发改之窗”及“海安政企通”公众号发布各类图文推送、信息速递、政策文件及解读等1531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23年,我委共收到1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按时办结。
3.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2023年,我委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诉案件。
(三) 2023年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涉及工作完成情况
1.推动重要决策公开
(1)决策程序公开透明
一是健立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在《2023年新型工业化发展意见》文件中提出“邀请企业家参加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重大事项决策”。bbin宝盈国际在出台涉企重大激励政策前,由市负责人牵头召开重点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
二是社会群体广泛参与。在海中住宿费调整、外国语学校正式学费制定、蒸汽销售价格调整、非居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等项目上,严格履行定调价程序、通过网上意见征集、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全面、高效收集社会各界意见,获得社会广泛认可。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我委制定的各项重要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进行公开,如将工业政策汇编在海安政企通上进行公开,便于企业了解bbin宝盈国际工业相关政策。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将涉及我委工作均列入本部门政务公开范畴,明确每季度将市政府2023年初制定的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落实情况在海安门户网上进行公开。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和办事服务公开
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认真梳理我委权责事项,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各处室对权力事项进行确认,通过“江苏省权责清单管理系统”进行线上核对、认领,确保无缺项漏项。以权责清单为基础,逐项编制操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固化权力运行的程序和轨迹,做到责任更加明确、程序更加优化、要件更加简单、操作更加简便。通过集中梳理,共确定权责清单67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处罚32项、其他行政权力 23项。
2.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1)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公示共享力度
今年累计归集“双公示”数据约39944条,在信用中国网上公示;推进信用审查,今年通过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信用审查65次,涉及企业11482家,出具法人信用报告177份,出具自然人信用报告231份。
(2)深化重点领域信息集约公开
一是及时发布重大工程项目信息,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等多媒体领域广泛宣传重大项目申报和获批信息,扩大信息覆盖面信息,保障企业参与权利。二是深化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公布了2024年部门预算及2023年部门决算信息。三是常态化开展价格信息公开。定期在政府网站用工保障、农贸市场商品价格、成品油价格调整等便民服务信息。
(3)强化精准深入解读
在构建政策解读体系基础上,今年我委加大对政策解读的考核力度,做到涉企通知、信息、政策在海安政企通应发尽发,今年上半年,在海安门户网、政企通和海安发改之窗微信公众号上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063条。
(4)扩大政务开放与社会参与
增强政府与公众互动。开展世界粮食日、食品安全周、科技活动周活动,累计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20余人次,参与群众150余人。累计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23次,出动检查人员75人次,检查收购主体49家次;组织对涉及2023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粮油43150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2次12家次71人次,未出现卖粮难和“打白条”现象。畅通企业群众建言渠道。对企业群众反映的涉及企业发展、项目建设、价格民生、征地拆迁等问题,快速响应、落实责任、限时办结。全面落实“12345”工作责任制,对“12345”公共服务热线交办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督查,2023年共交办114件,已全部办结。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统一规范建设
(1)提升政府网站服务管理水平
认真做好门户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委里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审核,各科室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定期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多措并举强化发改委子栏目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
(2)扎实推进政务新媒体工作
对照市级考核要求,对我委海安发改之窗、海安政企通微信公众号制定了政务新媒体互动回应考核办法,纳入本委绩效考核,不断强化了我委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传播、互动、查询、办事服务等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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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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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3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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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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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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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8 | 0 | 0 | 0 | 0 | 0 | 8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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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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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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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创新特色亮点工作还不够突出。
2024年,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稳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紧扣工作重点,围绕惠企助企、营商环境等持续做好优化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关切回应等工作;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解读,丰富解读形式,解读核心内容,增强解读效果。二是助力打通政企间政策供给。打造政务公开工作特色亮点,持续推动海安“政企通”服务平台建设,精准推送惠企政策,提高政策供给效率。三是全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以规范促进基层工作水平能力提高。健全完善公开审查机制,确保发布内容准确、合法、合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委未收取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