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K12380210/2022-02521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委办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2-03-12 | 发布日期: | 2022-03-1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bbin宝盈国际王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bbin宝盈国际王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区党工委,各镇(场)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门,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各群众团体党组织:
市委决定:
王健同志任中共海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中共海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职务;
王桂江同志任中共海安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张加勤同志任中共海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
吕书军同志任中共海安市人民医院委员会书记;
吴叶青同志任中共海安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章鹏同志任中共海安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海明同志任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聘),免去其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中共海安市民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缪爱华同志任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免去其市纪委监委第十一监督检查室副主任职务;
程华波同志任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中共海安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
戎世春同志任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中共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中共海安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职务;
王立同志任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中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中共海安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免去其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中共海安市财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赵呈平同志任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中共海安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海安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职务;
杨进同志任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中共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
汪刚文同志任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中共海安市民政局党组成员(聘),免去其中共海安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职务;
张俊同志任市纪委监委宣传教育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范长存同志任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罡同志任市纪委监委第十一监督检查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玉同志任中共海安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试用期一年;
瞿陈伟同志任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书记,试用期一年;
于华同志任中共海安市公安局委员会委员、政治处主任;
周晋安同志任市公安局白甸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薛岩同志任中共海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仲杰、葛志华同志任中共海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
杨仲平同志任市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陆晓静同志任中共海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海安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成员职务;
赵忠琴同志任中共海安市档案馆党组成员;
张先跃同志任中共海安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
吉华亮同志任中共海安市人民医院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海安市中医院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葛飞同志任中共海安市中医院委员会副书记;
曹骥同志任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局局长(兼);
季拥军同志任中共海安市海安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挂职);
周龙法同志任中共海安市胡集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挂职);
周海冰同志任中共海安市孙庄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挂职);
周时兰同志任中共海安市隆政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挂职);
崔葳同志任海安街道统战委员;
黄俊杰同志任中共海安市孙庄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统战委员(聘),免去其中共海安市海安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统战委员职务;
免去刘建华同志中共海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建平同志中共海安市人民医院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崔益宏同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中共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王云同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中共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王劲松同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
免去季峥嵘同志中共海安市公安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陈传标同志市公安局白甸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陈亚明同志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职务;
免去王建军同志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韩东利同志市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陆海鸥同志中共海安市档案馆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田卫军同志中共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邓宝林同志中共海安市胡集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张斌同志中共海安市孙庄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统战委员职务;
免去田美娟同志中共海安市隆政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宣传委员职务。
撤销中共海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党组,原中共海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党组组成人员的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海安市委
202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