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K12380210/2022-00136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安市政府办 | 文号: | 海政办法〔2021〕158号 | ||
成文日期: | 2021-10-29 | 发布日期: | 2021-11-0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bbin宝盈国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bbin宝盈国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已经市十六届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bbin宝盈国际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bbin宝盈国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要求,全力打造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推动bbin宝盈国际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现结合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和bbin宝盈国际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海安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根据《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和目标任务,对标先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向好,助力bbin宝盈国际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导向,重点围绕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增强城市投资吸引力和强化市场监管服务效能三个维度,聚焦堵点痛点难点,推动“放管服”改革再深化、精准监管举措再完善、要素保障能级再提升、法治建设进程再加快,着力提升bbin宝盈国际营商环境在省、南通市的品牌度和影响力,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高地。
三、工作举措
(一)精简流程、优化服务,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1.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发挥“全链通”平台功能作用,持续优化“一窗受理、一网办结、一站式服务”模式,实现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税务办理、社保登记和公积金开户环节“六合一”,全市内资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继续开展“免费代办、免费刻章、免费寄送”服务,推动海安企业开办迈入“零成本”时代。
2.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整合窗口服务功能,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实现“一张蓝图”统筹推进、“一套机制”规范审批、“一张表单”整合材料、“一个窗口”综合受理。有序实施“项目预审”“豁免审图”“工程质监安监手续后置”等改革举措,构建项目建设审管新机制,让bbin宝盈国际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
3.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2021年底前在全市实现全覆盖。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力争涉及县市级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完成率达到100%。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试行“一照多址”。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将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成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
4.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民众办事创业需求,继续扩大改革范围。对2020年南通市已公布的55个“一件事”中可参照改革的,尽快完成改革任务。2021年年底前,继续公布一批“一件事”清单和服务标准,重点推进开餐馆、开旅馆、新生儿出生、初次就业、退休、身后、不动产登记、军人退役等“一件事”。
5.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夯实网上服务效能,丰富一网式集成套餐服务。不断扩展“跨省通办”“邮寄办”范围,减少群众跑动次数。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跟踪问效,畅通政务服务投诉处置渠道。兼顾老年人、视障听障等特殊群体的办事需求,有针对性提供人工指导和服务,配套做好母婴室、便民服务站(箱)等便民惠民举措。
6.推行“项目专员”星级管理模式。完善重点项目代办帮办工作机制,搭建智能服务平台,拓展业务受理内容,精心打造一支精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的项目专员队伍,以专职、兼职和挂职的方式,为企业选派星级项目专员,“量身定制”审批服务方案,“一对一”全程跟踪对接,实现工程领域“一站式”服务全覆盖。
(二)健全机制、完善规则,打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7.严格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配置。推进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提档升级,加快政府采购“不见面”系统上线运行,完善竞争性谈判、磋商相关流程。鼓励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采购金额不低于总预算的30%。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减轻中小微型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放开招标代理准入市场,扩大代理机构数量,完善双向选择机制。
8.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创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启动不动产登记3.0版系统,在一体化平台上推进“一窗受理”。常态化推进存量房转移抵押登记合并办理,确保不动产登记一般事项3天办结。丰富不动产登记“一站式”便捷服务,实现申请过户与供水、供电、供气、网络等便民事项的联动办理。
9.优化水电气等接入服务。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打造政企协同办电的信息共享平台,推进“一窗受理”“一次过户”“一链收资”“一键审批”服务,深化电力接入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手续并联办理和限时办结。加快供水、供电、供气、排水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管理系统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对接,推动数据信息共享,提升全流程服务效能。
10.优化就业用工服务。充分发挥海安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和“江苏省智慧就业云平台”、“海安用工直通车”微信公众号、“云智聘”微信小程序等线上线下平台作用,有效对接需求,促进人才流动增加就业。搭建市、区镇(街道)、社区(村)三级用工服务专员工作机制,提供精准化、集约化、定制化、市场化的用工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
11.推进智慧人社系统建设。加快社保业务全流程整合,推进社保信息化管理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实现社保各系统公共服务事项的数据开放、信息共享,提供“实时缴费、随时查询、及时发放”全渠道服务。推动全市群众续缴由“足不出村”向“足不出户”转型升级,拓展社保业务“不见面”办理,实现便民服务全覆盖。
12.提高进出口通关便利度。按照海关总署部署,落实2021年精简进出口监管证件要求。进一步推广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通关便利改革,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成效。积极培育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力争做到重点企业政策宣讲全覆盖。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智能审核改革,进一步提高原产地证书办理效率。支持海安进口肉类指定监管场地、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持续推进中欧班列通关便利化。
(三)减税降费、降低成本,打造优惠宽松的政策环境
13.打造海安“政策通”服务平台。加快各级各类产业政策的归集和分类,搭建基础政策数据库。通过政策标签和企业标签比对,筛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实现政策精准推送。探索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根据标签化管理、大数据比对,对企业信息和各级政策进行匹配,企业快速核验符合条件后进行便捷化申报兑现。
14.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国家普惠性和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以及省内减轻企业负担各项举措,降低企业资金运营成本。规范涉企收费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动态调整,定期公布,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和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综合运用信息共享、告知承诺等技术手段,精简收件材料, 方便群众办事。
15.提升纳税服务便利度。完善新办企业“一表制”工作机制,实现企业开办一表填报、一次办结,新办企业涉税业务办理压缩至0.5个工作日;升级注销清税“套餐式”服务,即办注销即时办结,一般注销提速为10个工作日内办结;全面实现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审核、退库,5个工作日内办结退税工作。
16.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依托省和南通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实施“一网通”工程,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新产业、新技术的金融支持力度,简化审批流程,加快资金拨付,实现融资服务两端高效对接,年内新增融资额达50亿元以上。发挥“海安市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作用,年内转贷总额达40亿元以上。
(四)规范监管、包容审慎,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7.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梳理市本级重点监管事项清单,逐步制订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坚决打击故意侵扰市场主体行为。严格按计划实施产商品质量抽检,除举报和有针对性地跟踪抽检外,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原则上不进行2次以上抽检。
18.持续推进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在“信用海安”网站开设信用承诺专栏,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在线承诺和公示。继续在重点领域实施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切实保障市场主体权益。根据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风险程度和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
19.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惩戒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援助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优质的基础信息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信托等金融服务。
20.优化企业破产重组流程。完善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协调处置机制,统筹推进业务协调、民生保障、风险防范等工作,依法支持市场化债务重组,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的问题。建立健全执转破、破产审理机制,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快速审理。加大对超长期未结案的清理力度,力争到年底无两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
21.提升执行合同质效。落实跨域立案工作,推进立案环节繁简分流。加强智能设备深度应用,实行无纸化办案,速裁案件办结平均周期控制在40天内,线上申请司法确认突破80%。拓展多元解纷平台,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有效化解案件突破1000件。优化执行联动机制,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
22.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法治在保护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中的功能作用;加快构建全业务、全时空、全链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审慎适用财产保全措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市建工(警务)服务中心作用,及时化解建筑行业遇到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五)主动担当,创新作为,打造开放共享的公共环境
23.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及时研究重大问题,推进重大事项,持续优化服务职能、形成推进合力。市发改委作为牵头部门,加强信息数据的分析研判和整理反馈。坚持围绕营商环境评价标准,推动各部门夯实业务基础,提升日常办件标准和工作要求。
24.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完善企业服务体系。落实好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热线整合,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热线受理、转办、督办、反馈、评价流程,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
25.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水平。依托“1+13+1”科创体系,将科技创新体制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深入开展“机关部门服务企业科技行”,加强与中科院、“双一流”高校的有效对接,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动高科技项目落地转化。加快科技银行挂牌运营,扩大“苏科贷”“科创贷”规模,进一步健全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
26.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不断提升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优质化、均等化供给水平,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加快推进黄海大道通扬河桥、328国道快速化改造等城建交通重点工程,巩固提升交通物流优势。深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加快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27.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扎实开展“政务服务提升年”专项行动,更大力度为项目建设、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推动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光明磊落同企业交往,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大力弘扬张謇企业家精神,培育张謇式企业家群体。
28.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建立营商环境工作推进落实机制,定期组织督查、通报落实情况。完善考核奖惩办法,将营商环境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成效明显的部门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标省内先进地区,建立营商环境“观察员”工作制度,及时查找问题和不足,补齐差距与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