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rsj/2019-00046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海人社〔2018〕22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2-24 | 发布日期: | 2018-02-2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bbin宝盈国际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通知 |
bbin宝盈国际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各医疗机构,各区(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相关科室(单位):
为提高我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有效缓解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根据《县政府bbin宝盈国际印发海安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海政发〔2013〕30号)精神,经研究,现就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2万元调整为1万元。
二、本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