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rsj/2019-00243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9-08-16 | 发布日期: | 2019-08-1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bbin宝盈国际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的通知 |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市财政局 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安市税务局 海安市总工会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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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人社〔2019〕79号 |
bbin宝盈国际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
稳定就业岗位工作的通知
各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根据《市政府印发bbin宝盈国际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海政发〔2019〕20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省总工会bbin宝盈国际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32号)和《bbin宝盈国际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的通知》(通人社发〔2019〕10号)精神,结合海安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一)稳岗返还对象和标准
1.对上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失业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稳岗返还”)。返还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逢角进元。
2.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且承诺获得稳岗返还后6个月内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发放“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返还标准按6个月bbin宝盈国际上年度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和上年度企业平均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二)实施条件
1.实施“企业稳岗返还”,失业保险基金上年滚存结余具备12个月以上支付能力;实施“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上年基金滚存结余具备24个月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
基金支付能力=期末基金滚存结余/当期月平均待遇性支出额。期末基金滚存结余以上年末基金累计结余为基数且不含已批复未使用试点资金结余;待遇性支出包括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和价格临时补贴等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支出。
2.申请稳岗返还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及bbin宝盈国际产业结构调整、环保等政策规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名单;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缴费满12个月且仍在正常参保缴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海安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当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能力为30个月以上时,裁员率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确定。
企业裁员率=(上年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上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上年度月均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
3.申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稳岗返还的企业,除具备上述条件外,2018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1个自然年度内连续6个月亏损或累计亏损超过8个月,同时提供通过民主程序与工会组织等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包含获得稳岗返还后6个月内不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对应条件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承诺)。
4.劳务派遣企业申请享受“企业稳岗返还”,需提供上年度享受返还资金的分配表和实际用工单位确认材料,以及本年度享受返还资金分配计划表。
(三)审核认定
1.申请。向经营所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提出申请,并填报《海安市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的,填报《海安市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见附件2),同时提供亏损月份的月度财务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稳岗返还”次年申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2019年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申请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审核。对“企业稳岗返还”申请,由bbin宝盈国际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受理审核,通过社保信息系统确定补贴企业稳岗返还金额,利用企业相关信息进行比对,确定最终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对“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由bbin宝盈国际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受理,并由市人社局牵头,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由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各司其职,确定返还企业名单和返还金额。发改部门负责核查企业信用情况,会同工信部门审核企业是否属于“僵尸”企业及是否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税务部门按规定提供企业2018年以来季度或月度企业所得税纳税信息;总工会负责审核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人社部门根据审核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程序从年初预算中拨付补贴资金,对返还资金数额较大的,需人社部门报请市人民政府审议。
3.公示。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和返还金额,在bbin宝盈国际政府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人社部门财务科室按程序及时拨付。
(四)资金使用管理
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返还一次,“企业稳岗返还”和“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不得同时享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返还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其中:企业稳岗返还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科目支出,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资金从“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
二、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原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失业保险支持稳定就业岗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应对当前形势、服务实体经济、稳定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位置,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财政、发改、税务、工会等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体系,确保失业保险稳就业各项政策尽快落地落实。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区镇要充分利用当地微信公众号、宣传公示栏等多种载体,多形式广泛宣传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提醒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及时申领;对受益企业和职工稳定就业岗位的实际成效开展宣传,多渠道扩大政策知晓度。
(三)防范基金风险。各地要加强基金运行监测调控,确保基金收支平衡、运行安全和各项政策落实。健全补贴资金审核、公示、拨付等监督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验证资格条件,尽量减少自由裁量权。对骗取或套取资金,经有关部门认定,列入失信黑名单,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附表:1.海安市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
2.海安市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
(此页无正文)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市财政局
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安市税务局
海安市总工会
2019年8月8日
附件1:
海安市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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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户名称 |
企业规模 |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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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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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商 注册地址 |
社保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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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统一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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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初参加 |
上年末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
上年度 |
上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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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月均失业 保险参保人数 |
上年度缴纳失 |
申请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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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稳岗补贴 使用情况(元) |
职工生活补助 |
缴纳社会保险费 |
转岗培训 |
技能提升培训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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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稳岗补贴使用情况(元)(预测数,补贴金额为上年度失业保险缴费总额的50%) |
职工生活补助 |
缴纳社会保险费 |
转岗培训 |
技能提升培训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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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
本企业郑重承诺:所提供的资料不含任何虚假信息。所享受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否则,本企业及法人代表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同意由市相关部门列入失信企业名单,记入本企业信用档案,接受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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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镇) |
年 月 日 |
海安市 劳动就业 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
经核定,裁员率为: 核定享受补贴金额:元。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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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海安市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盖章) |
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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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 |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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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户 名 称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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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账 号 |
社保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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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商 注册地址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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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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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 状 况 |
2018年以来 连续亏损月份 |
2018年以来 亏损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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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初参加 失业保险人数 |
上年末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
上年度裁员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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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裁员率 |
月均失业保险 参保人数 |
申请享受 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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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岗措施 |
工会委员会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企业承诺 |
本企业郑重声明:本企业所提供的资料不含任何虚假信息。同意税务部门按规定提供本企业2018年以来季度或月度企业所得税纳税信息。所享受稳岗返还资金将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享受返还资金6个月内裁员率不超过对应条件城镇登记失业率。否则,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同意由省市相关部门列入失信企业名单,记入本企业信用档案,接受失信惩戒。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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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会议 会审意见 |
人社局意见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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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意见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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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意见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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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意见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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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会意见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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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海安市财政局、海安市发改委、海安市税务局、海安市总工会等5个部门会审,该企业符合享受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条件。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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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