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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asrsj/2022-00012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海人社〔2021〕157号
成文日期: 2021-12-17 发布日期: 2021-12-1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bbin宝盈国际做好2022年特困退休人员 春节慰问的通知
bbin宝盈国际做好2022年特困退休人员 春节慰问的通知
来源: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12-17 13:2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镇、街道退管服务经办机构:

为切实做好2022年特困退休人员春节慰问工作,让特困退休人员过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促进社会和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2021年底前纳入bbin宝盈国际社会化管理服务且转入社区管理的特别困难企业退休人员。

二、慰问标准

1、企业退休人员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bbin宝盈国际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50元/月)的,慰问200-400元。

2、企业退休人员本人当年患重大疾病,全年住院自费医药费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的,慰问400-600元。

3、企业退休人员本人因患慢性病,门诊个人负担总额超6000元(凭发票原件,由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后复印件作附件),慰问200-400元;鳏寡孤独的企业退休人员因生活不能自理需雇人料理的,慰问400-600元。

4、企业退休人员因家庭遭受重大灾害、财产损失特别严重、家庭遭受突然变故而导致生活难以为继的,慰问600-1000元。

5、南通市区及其他县(市)委托管理的特困退休人员,由退休人员退休所在地的退管服务经办机构确定慰问条件和标准。

6、特殊困难的退休人员解困由市职保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慰问,慰问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元或等值物资。情况特殊的需报局党组研究确定。

本市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军转干部退休人员的解困工作不在本通知之内,由原渠道解决。因建房、炒股、投资、赌博等原因导致暂时困难的,不得列入解困慰问范围。

三、组织实施

1、各区镇、街道退管服务经办机构负责辖区内特困企业退休人员慰问工作。各退管服务经办机构要对解困申报对象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对照条件,严格把关,确保特困企业退休人员能得到及时解困慰问。

2、凡是符合慰问条件的对象必须经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村(社区),区镇、街道退管服务经办机构初审、复核,并在辖区内公示三天后,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解困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职保中心社会化管理科,经审批后由人社局财务中心统一将解困金发放至解困对象的养老待遇发放账号上。

3、各区镇、街道慰问对象应是省一体化平台中辖区管理服务的企业特困退休人员,不得跨区域慰问或重复慰问。

4、南通市区及其他县(市)委托管理服务的特困退休人员春节慰问,由各区镇、街道退管服务经办机构按南通市区及其他县(市)文件要求将特困人员申报材料报职保中心社会化管理科,并由社会化管理科分别汇总发至退休人员退休所在地的退管服务经办机构确认慰问条件和标准,并由退休人员的退管服务经办机构直接将慰问金发放至慰问对象银行卡中,任何人不得代垫代发现金,代为结付。

四、工作要求

1、帮助特困退休人员欢度春节是关心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各退管服务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每位特困退休人员手中。

2、各区镇、街道退管服务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核定特困慰问对象资格,杜绝弄虚作假和挪作他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慰问对象不发生“错、漏、假、重”。

3、解困工作结束后,市人社局审计监督科、职保中心、财务中心要对慰问对象随机抽查,并适时组织专项审计,若发现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除责令追回解困金外,并根据情节轻重,由纪检监察机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海安市特困退休人员春节解困申报表

2、海安市2022春节特困退休人员解困金领取汇总表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1:

海安市企业退休特困人员春节解困申报表

区镇、街道村(居)、社区

个人编号


姓名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退休单位


共同

生活

家庭

成员

经济

情况

称谓

姓名

身份证号

月收入

其他收入

备注

本人






配偶






子女






父母






申报特困类别(√)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生活保障标准     患重大疾病

鳏寡退休人员生活不能自理         其他困难退休人员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村(社区)意见(盖章):

经办人:

区镇、街道意见(盖章):

经办人:

退管机构审核意见(盖章):

批准人:

说明:1. 月收入是指每月基本固定的收入(如工资、遗属补助、征地补偿)其他收入是指除固定收入以外的月平均收入(如房租、非正规就业的自由职业收入)

2. 此表一式两份,市人社局、区镇(街道)各留存一份。

3. 此表于2021年12月31日前交人社局职保中心。


附件2

海安市2022年春节企业退休特困人员解困金发放汇总表

 区镇、街道(盖章)

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实际居住地

联系电话

困难类别

解困金额

备注

















































































解困总人数:人    解困总金额(大写):人民币                   解困总金额(小写):¥        

注:1.困难类别包括(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生活保障标准(2)患重大疾病(3)鳏寡退休人员生活不能自理(4)其他困难退休人员

2.此表需同时报送纸质档和电子档。

区镇、街道分管负责人:      区镇、街道业务经办负责人:      业务经办人:    职保复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