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rsj/2021-00051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海人社〔2021〕13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日期: | 2021-02-0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bbin宝盈国际明确2021年省外员工留海过年以工代训相关政策的通知 |
bbin宝盈国际明确2021年省外员工留海过年以工代训相关政策的通知
各区镇、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为民服务中心),市各有关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鼓励省外员工留海过年,减少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带来的不确定性,保障全市工业及商贸物流企业生产稳定有序,根据《市政府办公室bbin宝盈国际印发海安市2021年春节期间鼓励企业防疫情留员工稳生产若干措施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21〕10号)和《bbin宝盈国际进一步完善以工代训相关政策的通知》(海人社〔2020〕140号)精神,现就2021年省外员工“留海过年”以工代训相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在bbin宝盈国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业及商贸物流企业2020年度新录用的省外员工并开展以工代训,给予所在企业在已享受3个月以工代训补贴的基础上,延续增加1个月的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人。
二、该政策所指的“留海过年”省外员工,由有关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确定,且该员工2020年12月、2021年1月和2月仍在该企业参保。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市财政局 2021年2月3日